中国药科大学
时间:2010-06-23 16:4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科技处在校长、主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科技开发、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学术交流,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和国家医药科技发展需要
科技处在校长、主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科技开发、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学术交流,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和国家医药科技发展需要,结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学校科技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国家科技攻关等综合性重大项目的组织、管理,提出学科建设的有关建议。适时组织开展重点学科(尤其是跨院、系的交叉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申报、综合性重大项目的调研工作,并积极做好各类课题申报协调工作。
3.不断进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负责制定科技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形成相互制约、相互激励、综合配套的科技管理运行机制,为全校科技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研究、掌握各类科技信息,加强校内各院(部)间以及校内各单位与校外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作,积极拓宽项目来源渠道。
5.负责科学研究的计划、成果、专利、统计、开发等工作的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及时编报科技工作的各种统计报表。
6.负责全校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校内学术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科技信息和项目需求信息的编辑工作。
7.负责各种科技展览、科技交流活动的组织协调以及全校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和科技开发的组织管理工作。
8.负责核定学校科技人员、科研机构的编制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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