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7/15 9:58:27XX大学科研院所目标责任制和业绩奖励实施方案
XX大学2011-2013年科研院所
目标责任制和业绩奖励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完善科研院所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有利于落实和完成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利于充分调动二级单位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要求,促进目标责任制从注重数量到注重质量的转变,加快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推动学校在新的历史起点实现跨越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年度考核与周期考核相结合;
2.目标考核与领导干部任期考核相结合;
3.业务工作目标与学校 “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各单位分解目标相结合;
4.分类指导,注重目标的差异化、标志性和持续性;
5.注重工作业绩和绩效考核,激励政策与绩效工资改革衔接。
三、目标内容
1.管理工作目标。包括党的建设(含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管理、民主管理、安全稳定等内容。其中重大安全事故、群体责任事件和重大违法违纪事件为一票否决的约束性指标。
管理工作考核为共性要求,由校办和党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提出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并负责实施考核。
2.业务工作目标。分为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四个一级指标,体现“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与年度分解目标。
业务工作目标根据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具体不同的指标要求,由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考核。
(1)科学研究:包括科研经费、科研项目、科研基地、科研成果等内容。
(2)学科建设:包括“211工程”建设和重点学科申报等内容。
(3)人才培养:包括研究生培养质量与培养效益、导师队伍建设、本科教学等内容。其中研究生培养占70%,本科教学占30%。
(4)队伍建设:包括高层次拔尖人才建设、团队建设、两个能力建设、教师队伍整体优化、人事管理规范化建设等内容。
每个一级指标可分为若干个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一般为指令性的量化指标,应反映学校对科研院所建设发展需要的标志性要求。即学校“十二五”规划的总目标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等方面确定的重大关键指标,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潜力,分解到相关单位,作为这些单位的发展目标。
二级指标及其内容要充分考虑各单位的差异性,一般应区分不同类型的单位设置不同的二级指标、考核要求和权重。
3.目标制定程序
(1)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学校“十二五”规划的总目标和三年的分解指标,细分至各科研单位。科学研究分解指标由科学技术发展院提出,学科建设分解指标由研究生院提出,人才培养分解指标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提出,队伍建设分解指标由人事处提出。学校体制改革与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各科研单位制定年度进度表(本单位年度目标分解)。
(3)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对照学校“十二五”规划,统筹考虑,修正并审定各科研单位工作目标。
(4)工作目标学校以工作任务书的形式下达。
(5)每年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可根据当年学校中心工作和创新性工作对部分目标作相应调整。
四、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两部分。
(一)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组织由学校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机关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科研单位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进行考评,结论由党委常委会审定。
年度考核内容:管理工作目标和业务工作目标的年度分解任务完成情况。其中业务工作目标采取逐年滚动考核方式:即第一年考核当年分解的任务,第二年考核第一、二年分解的任务之和,第三年考核第一、二、三年分解的任务之和。
(二)周期考核
2013年终对管理工作目标、业务工作目标实行综合考核,并与2014年单位负责人的任期考核相结合。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五、考核结果奖惩
(一)年度考核结果及奖惩
1.业务工作考核结果:年度考核中每个一级指标分为A、B、C、D四个等级。总分≥90为A,80分≤总分<90分为B,60分≤总分<80分为C,总分<60分为D。
2. 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总分≥60为合格,总分<60分为不合格。
3.结果奖惩:
(1)考核结果单位奖惩:
考核每获得1个业务工作目标考核为A,人员经费上浮1%;每获得1个业务工作目标考核为B,人员经费上浮0.5%。业务工作目标考核为C的,人员经费不变。考核每1个业务工作目标考核为D,人员经费下浮1%。
管理工作考核为“合格”的单位,单位人员经费不变;管理工作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单位人员经费浮动在前款浮动的基础上再下浮1%。
(2)考核结果单位领导班子奖惩:
业务工作目标考核每获得1个A,对领导班子按在岗领导班子成员3000元/人(副职乘0.8系数)给予奖励;每获得1个B,对领导班子按在岗领导班子成员2000元/人(副职乘0.8系数)给予奖励;每获得1个D,或管理工作考核为“不合格”的,对领导班子按在岗领导班子成员3000元/人(副职乘0.8系数)予以扣减。
奖励经费学校发放。
(3)出现约束性指标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对该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全部奖励。
(4)以上考核结果奖惩中,科学研究按双倍进行奖惩。
(二)三年周期综合考核结果及奖惩
三年期满对业务工作目标和管理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考核结果对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追加奖惩。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六、业绩奖励
科研院所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学校奖励办法规定进行奖励。
科研院所每年的办学绩效按承担和完成人才培养任务数量与质量和科研情况予以奖励。
科研院所周期内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周期考核确认后由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
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七、附则
本方案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由学校体制改革与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XX大学2011-2013年科研院所管理工作目标;
2.XX大学2011-2013年科研院所科学研究工作目标;
3.XX大学2011-2013年科研院所学科建设工作目标;
4.XX大学2011-2013年科研院所人才培养工作目标;
5.XX大学2011-2013年科研院所队伍建设工作目标。
附件1:
2011年XX大学科研院所管理工作目标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目标内容 |
备 注 |
管理 工作 (100分) |
1.党的建设 |
30 |
加强班子建设,完善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 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健全廉政制度,严格廉洁自律,开展班子与教职工廉政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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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执行力 |
30 |
认真落实校长办公会决议、学校专题会议决议,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严格遵守学校章程依法办学,认真完成学校年度工作要点涉及到院所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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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主管理 |
20 |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院所分配方案与奖惩政策公开、学科专业建设等重大事项公开; 认真发挥二级教代会作用,重视提案执行,加强教代会对院所工作的监督作用; 加强财产管理,财务运行规范,资金安全,房屋、设备等资产使用效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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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稳定 |
20 |
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及时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对群众切身利益和特殊对象重点关注和帮扶;积极处理好信访工作;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落实维稳措施,定期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突发事件和复杂问题的处理机制与预案,做好保密和政保治保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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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约束指标:重大安全事故,群体责任事件,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
附件2:
XX大学2011-2013年科研院所科学研究工作目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目 标 内 容 |
备 注 |
科学研究 (100分)
|
1.科研经费 |
50 |
(1)科研经费总量; (2)纵向科研经费增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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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研项目 |
10 |
(1)新立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及横向重大科技开发项目; (2)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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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研基地 |
10 |
(1)国家、省部级科研基地建设(包括:新建、验收、评估等); (2)新建产学研合作科研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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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科研成果 |
30 |
(1)获国家、省部级等科技奖励; (2)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3)专著、学术论文发表与收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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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奖励分(5分)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
附件3:
XX大学2011-2013年科研院所学科建设工作目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目标内容 |
备注 |
学科建设(100分) |
1.“211工程”建设 |
80 |
“211工程”建设指标完成情况 |
根据“211工程”三期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定量评价 |
2.省级重点学科申报 |
20 |
协助相关学院做好省级重点学科申报工作 |
根据申报结果定量评价 |
附件4:
XX大学2011-2013年科研院所人才培养工作目标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目标内容 |
备 注 |
人才培养(研究生培养部分) (70分) |
1.培养质量与培养效益 |
50 |
(1)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及获奖(15分) 考核学年研究生人均发表高水平论文数(9分)及获奖成果数(6分),其中,高水平论文是指所有重要收录论文及权威期刊论文(详见研究生手册《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重要期刊表);获奖成果是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排名在全校平均值以上的学院得满分,排名在平均值以下的学院根据下降的相应比例计算实际得分。 (2)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工作完成情况(5分) 考核学年研究生公派留学工作完成情况,以各学院当年公派留学实际派出的人数为准。有博士点的学院,以我校实际派出人数与我校博士点总数的平均数为标准,在平均数之上的为满分,在平均数之下的按学院根据下降的相应比例计算实际得分;没有博士点的学院 ,如有学生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则得满分,如有学生达到了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条件,但未获公派,则得3分;其他得0分。 (3)省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15分) 有硕士点的学院考核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15分);有博士点的学院考核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6分)和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数(9分)。排名在全校平均值以上的学院得满分,排名在平均值以下的学院根据下降的相应比例计算实际得分。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提名论文奖励的学院得满分(15分)。 (4)学位论文抽查专家评价情况(15分) 有硕士点的学院考核“硕士检测”情况和抽查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分情况(15分);有博士点的学院考核“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情况或抽查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分情况(7.5分)和“博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情况或抽查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分情况(7.5分)。根据学位论文查重比例或抽查学位论文专家评分结果计算平均分值,排名在全校平均值以上的学院得满分,排名在平均值以下的学院根据下降的相应比例计算实际得分。凡出现抽查学位论文未通过专家评审的情况,每出现一篇扣减该项指标一半分值,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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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导师队伍建设 |
20 |
(1)导师人均科研经费(5分) 按照科学研究工作目标的学院分类标准分别计算学院导师人均科研经费,排名在相应平均值以上的学院得满分,排名在平均值以下的学院根据下降的相应比例计算实际得分。 (2)导师承担纵向课题的比例(5分) 按照科学研究工作目标的学院分类标准分别计算学院导师中承担纵向课题的人员比例,并计算比例的平均值,排名在相应平均值以上的学院得满分,排名在平均值以下的学院根据下降的情况计算实际得分。 (3)导师资助经费(科研津贴)发放情况(5分) 根据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要求的导师资助经费标准,对学院导师向研究生发放科研津贴的情况进行统计,计算发放比例及平均值,排名在相应平均值以上的学院得满分,排名在平均值以下的学院根据下降的情况计算实际得分。 (4)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情况(5分) 检查研究生导师的团队建设情况,按照实行团队建设的导师人数(按提前报学位办备查情况计算)占导师总人数的比例计算实际得分。导师全部实行团队建设的学院得满分,其他学院根据下降的情况计算实际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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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本科教学部分)(30分) |
3.本 科教学 |
30 |
(1)教授、副教授授课:教授、副教授要积极主动为本科生授课。 (2)实践教学:专职研究人员能参与指导本科生的课程实验、担任本科生“创新实验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 (3)指导毕业论文(设计):高职称(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人员积极主动担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4)学术讲座:专职研究人员能定期面向本科生开设学术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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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XX大学2011-2013年科研院所队伍建设工作目标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目标内容 |
备 注 |
队伍建设 (100分) |
1.高层次拔尖人才建设 |
40 |
重视高层次拔尖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制定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申报各类拔尖人才,实施效果好。 |
“15551”对象 |
2.团队建设 |
10 |
围绕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团队,团队结构合理,发展趋势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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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两个能力建设 |
20 |
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中青年教师出国研修和实践锻炼计划,选派和管理工作规范,选派效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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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师队伍整体优化 |
25 |
(1)新增教师学缘结构优化(10/15):进一步规范考核程序,充分发挥教授会、同行专家在人才引进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招聘博士的学缘结构符合学校宏观控制目标。 (2)队伍建设基础性工作(10/20):落实新教师导师制;将青年教师纳入团队培养,重视青年教师发展;积极鼓励本单位人员提高学历或学位,教师在职读博成效显著。 (3)博士后流动站建设(5/0):加强博士后流动站的建设管理,扩大博士后的招收规模,提高博士后的培养质量。 |
博士后流动站建设仅考核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的单位:非流动站主要设站单位的,第1、2项内容各占1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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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事管理规范化建设 |
5 |
人事管理工作规范,人事改革及各项工作推动得力,落实效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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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奖惩浮动:加分项——对高层次拔尖人才、团队建设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另给予奖励加分。 减分项——对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的予以减分;如果出现如下极端问题,该单位的二级目标考核结果实施一票否决:人员离岗12个月及以上不报的,单位不能评良好等级;人员离岗6个月不报的,该单位不能评优秀等级。 |